跟原告的父母很相似,认为他们这样做是为了我好。我呢,跟原告又很相似,在亲情和爱情之间,选择了亲情。可是我的父母没有想到,爱情没有了,我还活著,却是行尸走肉。如今,我爱的人已经不爱我了,我却没有办法责备他,要责备的只有我自己,我不值得他去爱。先不提我的隐私,来看看这桩官司。你们在这里打官司,将孩子送出国,有没有想到他受到多大的煎熬?爱著的那个人没有了,被自己背叛了,被自己遗弃了。爱,虽然丢掉了,却刻在心里,抹也抹不去。同时,要为自己的软弱、无能而自责,也许是自责一辈子,当你们看到他结婚,看到他生子,看到他笑的时候,有没有想过,他的心已经缺了一大块。你们幸福了,你们的孩子却可能永远不知道幸福的滋味。同样受苦的还有那个要嫁给你们的儿子的女人,以及他们的孩子。自私的人是谁?”
易新嘲讽地看著原告律师,又说:“我认识一位同行,很有地位,家有一妻一子,外面有几位情妇。为了巴结他,他的弟子会给他介绍年轻美貌的女子。我的这位委托人,未婚,有一位同性恋人,对他,我的委托人倾尽所有地去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