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秦家又有大动作,想要承包罗布泊!”
“人心不足蛇吞象,最长租期五百年!”
“圈地百里,意欲何为?”
“共和国不允许封建复辟!”
“死亡之海,漫漫黄沙地,租给秦家又如何?”
“500年超长承包期,却不知承包金会有几何?”
在很多人的议论和观望之下,国家派人和秦笛联系,双方经过协商,最后签署了协议:“秦家承租罗布泊周围百里地界,每年承包金10亿元人民币。在此期间,钾肥厂继续经营,百姓可随意出入罗布泊。如果发现地下有金银铜铁或者石油矿产,所有矿产全部归国家所有,但在同等条件下,秦家有优先开采权。承租期分为十段,每段50年,期满自动续约,每次续约,承包金上涨50。”
也就是说,把500年的超长租期分开了,就像承包土地一样,50年一续,租金不断上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