催眠的具体方法很多,大致可分为四种:
(1)言语暗示加视觉刺激。此法又称为凝视法,是让被催眠者聚j会神地凝视近前方的某一物体(一光点或一gb等),数分钟后,施治者便用单调的暗示x语言开始进行暗示。“你的眼睛开始疲倦了……你已睁不开眼了,闭上眼吧……你的手、腿也开始放松了……全身都已放松了,眼皮发沉,头脑也开始模糊了……你要睡了……睡吧……。”如求治者暗示x高,则很快进入催眠状态;如求治者的眼睛未闭合,应重新暗示,并把凝视物靠近求治者的眼睛以加强暗示,使两眼皮变得沉重。
(2)言语暗示加听觉刺激。催眠时,让求治者闭目放松,注意倾听节拍器的单调声或水滴声,几分钟后,再给予类似于上述的言语暗示,同时还可以加上数数,如:“一,一股舒服的暖流流遍你全身……,二,你的头脑模糊了……,三你越来越困倦了……,四、……五……。”
(3)言语暗示加皮肤感觉刺激。施治者首先在求治者面前把手洗净、擦干和烤热,然后嘱求治者闭目放松,用手略微接触求治者皮肤表面,从额部、两颊到双手,按同一方向反复地、缓慢地、均匀地慢慢褹e动,同时配以与上述类似的言语暗示。有时也可不用言语暗示,仅用诱导按摩。这种按摩还以采取不接触到求治者皮肤的方法,只是靠双手的移动而引起温热空气波动,给皮肤温热感而达到诱导x催眠按摩的目的。
(4)药物催眠。某些求治者如暗示x低、不合作,可使用2.5%的硫喷妥品或5—10%的阿米妥品0.5克,稀释后,进行静脉缓慢注s,在求治者进入半睡眠状态时,再导入催眠状态。
催眠状态的表现有强弱、深浅之分。浅度催眠状态的求治者感到浑身倦怠、肌r松驰、呼吸深缓、无力睁眼,醒后对催眠中发生的事情有回忆能力。中度催眠状态的求治者感到睡意甚浓、四肢僵直,醒后对催眠中发生的事只保留部分记忆。深度催眠状态下的求治者除对施治者的说话有反应外,已基本没有知觉,甚至对针刺刀割也无痛觉,可施行外科手术。一般来说,浅度催眠状态时进行心理治疗效果最好。
这时,可g据求治者的症状,其回忆已遗忘的过去的经历,宣泄其碼e在的创伤体验;可以询问其病史、生活和工作的挫折等,为治疗收集资料,可以暗示其做一些动作或讲话,如通过讲话来纠正缄默症;也可以告诉求治者某些症状很快就会消失,等等。例如,一长期失眠的神经衰弱求治者,在催眠状态下对其进行暗示:“你很容易接受催眠,说明你大脑功能良好!催眠已使你轻松、愉快,焦虑紧张状态已经消失,失眠已经治好,你不会再失眠了!以后你每晚9时一定会很快睡熟……直至次晨6时方醒,醒后你会感到j力充沛……你的病已痊愈了。”
治疗结束后,可以及时唤醒求治者,或让其睡完觉后逐渐醒来。一般用这样的指导语:“好了,治疗结束了,你可以舒舒服服地睡一觉,睡醒后你一定会j神饱满,头脑清醒。”
必须指出的是,催眠治疗是一项严肃的工作,与巫医与巫术有严格的区分,切不可视为儿戏,任意滥用。一般只有经过专门训练的心理医生和j神科医生在出于研究和治疗的需要时,并在求治者自愿配合的况下,方可使用。而且催眠疗法除具有疗效快、疗程短的优点外,也有其缺点。一是并非任何求治者都能成功地接受催眠治疗;二是疗效往往不甚巩固。在使用时必须注意。
催眠(sis)是一种类似睡眠而实非睡眠的意识恍惚状态。此种恍惚的意识状态,是在一种特殊情境之下,经由催眠师的诱导而形成的。由催眠师所设计的特殊情境,与其所采用的诱导方法,两者合之,即称为催眠术。
催眠或催眠术以前被人视为怪异之事,但现代心理学家咸认催眠的意识形态确实存在,而且肯定该特殊意识形态与睡眠状态不同。因为,自从脑电波技术被用来研究睡眠之后,已清楚了解,进入催眠的意识状态,及大脑活动所显示在脑波图上的波型特征,与睡眠中各阶段的波形都不相同。
g据美国斯坦福大学教授希尔嘉氏实验观察发现,在催眠状态下受式者在心理上一般显示以下七种特征:1、主动x反应减低
2、注意层面趋窄化
3、旧记忆还原现象
4、知觉扭曲与幻觉
5、暗示接受x提高
6、催眠中角色扮演
7、催眠中经验失忆
催眠师能否对受试者予以催眠,取决于三个条件:(1)受试者的催眠感受x。g据调查,具有催眠感受x的人,约占百分之二十五;能进入深度催眠状态者,欲占百分之十;大约百分之十的人,g本就无法施以催眠。由此可见,催眠术并非对所有人普遍有效。(2)适合于催眠的环境。催眠通常在安静的室内进行,一般采取个别的方式进行,并尽可能减少刺激的程度,如灯光,声音等等。(3)良好的情绪关系。受试者对催眠师的态度,必须无恐惧,无怀疑。催眠师也应该表示出和善悦纳受试者的态度,并使之了解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