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方露白,繁星隐灭。
农场帐篷前那棵最大的梧桐树上,一袭黑影从夕阳斜挂时就无声无息的落在枝头,又高又瘦的身影从浓雾中静静的等到黎明,又从黎明渡过漫漫黑夜……当太阳从东方快要露出红色的光芒时,那熟悉的筚篥声再没有响起。
农场的大铜钟又照常“咣咣”的敲响,听到起床的号令后,工友们打着呵欠,三三两两的从帐篷出来。他们不禁惊讶的发现,那棵大梧桐树不知什么时候,已经被烈火焚成了一根黑炭!
☆、一百一十八
天渐渐破晓,淡青色的天空镶嵌着几颗残星,大地朦朦胧胧的,薄薄的雾气像一只神奇的手,轻轻抚摸着绿色田园。
一个人影正蹲在蓄水池边忙碌,不时地传来“哗哗”的水声。
叶剪秋将拆洗完的被褥,衣服等物一一晾晒在绳子上后,又将一双双刷好的靴子斜放在地上控水。
等所有东西都洗完,叶剪秋将手里的脸盆放到一边,坐在一个小石板凳上懒懒的伸开双腿,靠着身后的大树休息。
此时,天色灰蒙蒙的,空气仍有些湿润,脚下的小草也湿漉漉的,远处传来此起伏彼的公鸡打鸣声,那高亢悠远的打鸣声,连山谷里都有回音。
其实满腹心事的叶剪秋早就醒了,一直忙碌到现在。
他从怀里摸出根香烟低头点上,抬起头缓缓地喷了个烟圈。
刚才洗的所有的东西,都是朝歌的。
朝歌的被褥早就该拆洗了,如果叶剪秋没去整理他的东西,不知道他还会用多长时间。还有那个枕头,竟然和赵淳一样也是用的荞麦皮枕头。他并没有追问朝歌和赵淳的事,对朝歌来说也许是个伤痛,朝歌若不说,他永远也不会开口。
朝歌的东西很少,除了几件换洗的衣服和铠甲兵器外,再无其它。就这样拎着一包少的可怜的行李,将一个人带到了自己身边。
两个人决定在一起生活时,并没有什么举行特别的仪式,也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海誓山盟。而是将两个人的东西放在一个帐篷里,就这样简简单单开始了新的生活。
李婶子明显不太满意,她觉得朝歌不够稳重,也觉得叶剪秋太过草率,更觉得连个两个人连个婚礼都没有太过委屈……但是她并没有说什么,只是表情有些失落。而静石先生,从头到尾没有发表任何意见,只用沉默表示抗议。
但是李婶子还是选择尊重两个一脸幸福的人,主动帮叶剪秋将他的帐篷重新打扫了一番,又将自己早就准备好的一套崭新的大红褥子拿了出来,送给叶剪秋当贺礼。
那是一床大红色的鸳鸯合欢被和双栖并蒂莲枕头。
叶剪秋心里明白,李婶子本来是给他和司徒瑾准备的东西,没想到用到了他和朝歌身上。
不得不承认,一腔热血的朝歌不管不顾,猝不及防的闯进他的生活,是非常直接有效的。
叶剪秋抬起胳膊,看到手腕上那串色彩鲜艳的西瓜碧玺手链,不禁弯起了嘴角。
其实他并不喜欢太过鲜艳的东西,但是他更爱一颗真诚的心。
他可以确定,朝歌真的很喜欢他。虽然朝歌年纪小,但就是因为年纪小,这种由心而发的感情才更为纯粹——只是为了喜欢而喜欢,只是为了爱而爱。
叶剪秋望着远方茫茫的雾气感慨万千。不管他愿不愿意,这个世界他真的已经离不开了。
此时,听到远处有人说话的声音。
只见从薄雾中走来几个巡逻的工友,老木拿着已经熄灭的火把,老胡拎着长刀和几个人说说笑笑的走到叶剪秋面前打招呼。
“叶管事,怎么不多睡会儿?”
叶剪秋笑道:“睡不着,事情太多。”
“朝歌呢?”
“还在睡。”
“哦。”
几个人互相看了一眼,大家心里都觉得新奇,为什么叶管事总是精神抖擞,腰杆挺的直直的,走路时大步腾腾的,而且眉眼出落的越来越水灵。而朝歌总是很晚才起床,呵欠连天的……莫不是朝歌才是下面的那个?
叶剪秋不知道大家脑子里的一团污,只是问道:“为什么今天巡逻的人数比往常多了一倍?”
一说到这个,老木面容戚戚地道:“叶管事,那棵树怕是不吉……”
自从那棵梧桐树莫明奇妙的变成黑炭后,农场就加强了巡逻。
“瞎说!怎会不吉!”
老胡大声打断老木的话道:“这棵树并没有起明火,也没有烧到周围一根小草,甚至连个动静都没有听到,既然黑鹰都没有叫一声,那这就是神来之火啊!而且放倒了能直接当炭使,放进炼钢炉里火焰很大,特别好用!这就是老天爷在恭喜咱们的叶管事和朝歌的日子过的红红火火!”
“哦,对对!回头给叶管事的铜炉里加上些梧桐炭,可好用了!”
老木连连点头,老胡说的对,叶管事的大喜日子,怎么能说不吉呢?
叶剪秋倒不觉得奇怪,但凡和火有关的古怪事情,大概得问赵淳了。
看着工友们要离开,叶剪秋拉住落在队伍最后面的那位工友:“小温,你等一下。”
小温点点头,停下了脚步。
“小温,你会补鞋子吗?”
浓眉大眼,长相憨厚的小温拍了拍胸口,并且坚定的点点头。叶剪秋每次看到他,都觉得他很像石头,感到非常亲切。
“朝歌的靴子有些地方开口了……”
没等叶剪秋的话说完,小温直接走到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