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砰——”最后一颗子弹擦着史密斯的脸划过,带起一条血箭。秦尧收枪,蹲□人畜无害地笑道:“哎呀,不好意思我手滑了。”
史密斯满头满脸的大汗,沾湿了的头发贴在脸上,整个人像是从水里被打捞上来的一样,哆哆嗦嗦的,大口大口喘着粗气。秦尧看着他的样子,脸忽然间就冷了下来,一把将一张纸拍在他面前,割破他的指尖,冷声说道:“写。”
史密斯现在哪里还敢反抗,抽出全身的力气来颤巍巍地写下好几个名字。事了,秦尧拿起‘血书’看了看,对史密斯如此丑陋的字表示了一下同情。
福克森僵立在原地,进退两难。逃吧,肯定逃不了!可是让他为了上司拼命吧,你丫开玩笑呢!反正……还是先往后退……对,往后退。这样想着,趁秦尧看血书的时候,一小步一小步地往后挪。
近了……近了!还有三米!两米半……两米……一米!苍天保佑!福克森紧张得满头大汗,手心里也全是汗,心里紧张如擂鼓,心脏就差要从嗓子眼里跳出来了。
这辈子就没做过这么惊险刺激的事情。福克森的心里忽而衍生出一股激动来,马上就要逃出生天的喜悦以及莫名的兴奋让他忍不住加快了脚步。哇靠还有半米,只要再一步,再一步!
收紧肌肉,抬脚,下落,好,就是这样——福克森蹑着脚小心翼翼地后退一步,眼看着就要成功了,就要从那个开枪狂人的视线里消失了!可是他忽然退不了了,有只手抓住了他的后衣领!
这种惨虐的感觉就像是看鬼片的时候,一回头忽然看见有张惨白的脸搁在肩上。福克森当即就吓得要叫出来,结果嘴刚张开,就被人像拎小鸡一样甩回了房间里。
一个身材修长,穿着黑色大衣的男人出现在刚才福克森站着的地方,看着秦尧语带无奈,“别玩了,阿尧。”
秦尧闻言,撇撇嘴。把血书收进风衣口袋,然后头也不回甩手就是一枪,史密斯含恨而终。
秦尧走了几步,忽而又想起了什么,回头拿着个小遥控器一样的东西对着办公室里的巨大屏幕一按,屏幕闪烁一下,一个巨大的银色狐狸假面标志跃然其上。福克森傻站着,心里一边因为史密斯的死惧怕着,一边大叫着‘看不见我’‘看不见我’‘看不见我’。可谁知道秦尧走过他的时候,竟然哥俩好地揽着他的脖子把他一起带走了。
“兄弟,经过我刚才的观察,你真是个人才。怎么样,以后跟着我混吧。”
“人、人才?”福克森尽量让自己笑,可是笑起来比哭还难看,整张脸都快皱成菊花了。
秦尧一手比划着,解释道:“你看,你很胆小怕事吧?”
“嗯,是、是啊……”
“可是你居然还很有计划得想逃走,要是小末末不管你,说不定你就真的可以逃掉了,虽然你最后没有逃掉啊。”
“是、是啊……”求您别说了……
“所以你很厉害嘛。”
“是、不,我一点都不厉害!”福克森哭丧着脸,小心肝都要被秦尧玩脱了。
“别谦虚,这证明你心里素质很过关,见了刚才的事现在还能跟我说话,条理清晰,懂得趋利避害,虽然你很胆小。”秦尧热情地拍了拍福克森的肩,以资鼓励。
这家伙是真的在赞扬我吗?福克森越听越不明白了,这样一路被秦尧拖着走,下了好几层楼,才发现什么安检,什么保安,怎么通通不见了?福克森的神经一下又紧绷了起来,小心谨慎地张望了一下,然后就忽然瞥见了走在秦尧身侧的那个男人。
稍稍对视了一眼,福克森赶紧移开视线,别过头暗叫菩萨保佑。再小心翼翼地瞥他一眼,看到他眼神落下的地方,顿时醍醐灌顶一瞬间开窍了,挣扎着脱离秦尧的魔爪,恭恭敬敬地离他一米远。
“我自己走就好了,自己走……”福克森又赶紧表示自己是绝不会逃走的,并且谨慎地保持着那一米的距离。
秦尧见状,先是白了他一眼,然后回过头,恶狠狠地瞪了那男人,也就是许末城一眼。
“这个……我们现在去哪里?”福克森弱弱地问。
“去杀人。”秦尧扬了扬那份血名单,一笑百花灿烂。
作者有话要说:最近某人懒惰,更新不给力,所以为了弥补,今天二更!
☆、此刻阳光正好。
在多年以后,星际海大名鼎鼎的外交官福克森同志在回忆录里这样写道:那天的两个小时,是改变我命运的两个小时。因为上天把一个恶魔,哦不,把我人生中最重要的领路人带到了我的面前。
两个小时,从福克森踏进那件办公室,到史密斯的死讯传出,这短短的两个小时在漫长的人类历史上也许不算什么,但是对福克森来说,却让他的人生从此翻天覆地。直到他登上空港的客船,看着曼金在视野里逐渐变成一个小黑点,看着加林首都星都变成一颗小黑点,他还兀自不能分清楚现实与梦境的差别。
作为曼金首屈一指的电子科技公司总裁,的助理,福克森在很多地方都是可以畅通无阻的。比如,假借史密斯的名义拜访某个议员,拜访某个龙头企业的董事长,拜访某个大学的校长。为此,福克森好好体验了一把当死神的感觉,因为他拜访谁,谁就死了。他的两位‘随从’只认名单,可不管那是谁谁谁。
但是令福克森感到最奇怪的是,为什么没杀一个人都要留下那个图标?